【新闻中心讯】近日获悉,燕山大学被河北省评为“河北省2010-2011年度文明单位”,这是从2000年以来我校第五次获得 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这一殊荣。
文明单位牌匾(蔡常山 摄)
文明单位证书(蔡常山 摄)
“河北省文明单位”称号,是河北省委、省政府授予的最高的省级综合性荣誉,荣获这一称号标志着燕山大学在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上取得了卓著的成绩。近几年来,燕山大学按照河北省委、省政府的工作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,服务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加强,国内知名度获得了较大提升,为河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第五次荣获“河北省文明单位”称号既是河北省委、省政府对燕山大学过去工作的肯定,也是对燕山大学以后工作的鼓励和鞭策。(编辑 姜文超 艾冬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