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闻中心讯】近日获悉,经河北省“三三三人才工程”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,我校教师华长春被批准为2011年度河北省“三三三人才工程”二层次人选。 自河北省新世纪“三三三人才工程”制度实施以来,现我校共有2人获一层次人选称号,6人获二层次人选称号,17人获三层次人选称号。河北省新世纪“三三三人才工程”一、二层次人选是我省培养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,是实施 “人才强省”战略,建设经济强省、和谐河北的重要力量。(编辑 姜文超 蔡巧怡)